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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际业余无线电联盟(IARU)短波锦标赛
1. 参赛资格:全世界所有获得执照许可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
2. 目标:在160,80,40,20,15和10米波段尽可能通联到更多的业余电台,特别是IARU属下的会员协会HQ电台。
3. 比赛日期和周期:2011年7月9日UTC1200至10日UTC1200,共计24小时。
4. 各参赛组别规则:
4.1.单名操作员
4.1.1.类别
4.1.1.1.Phone模式——高、低和QRP功率级别
4.1.1.2.CW模式——高、低和QRP功率级别
4.1.1.3.混合模式——高、低和QRP功率级别
4.1.2.一个人完成所有的操作和日志录入工作
4.1.3.不允许使用联网spots,数据包或多通道的解码器(如CW Skimmer)。使用以上辅助功能的单名操作员电台将被重新归入多名操作员单发射机组别。
4.1.4.所有操作员必须始终遵守其所在国家规定的业余无线电规则。
4.1.5.单名操作员电台在任何规定比赛时间内只允许发送一个信号。
4.2.多名操作员,单发射机,混合模式
4.2.1.每次切换一个波段和一种模式必须间隔至少10分钟。
4.2.2.在任何规定比赛时间内只允许发送一个信号。
4.2.2.1.除做新系数台之外不允许使用第二台电台。
4.2.3. 所有操作员必须始终遵守其所在国家规定的业余无线电规则。
4.2.4.违反波段切换规则的将被重新归为checklog类别。
4.3.IARU会员协会HQ电台
4.3.1.同一时间内每个波段每种模式只允许发送一个信号(160CW,160Phone,80CW,80Phone,40CW,40Phone,20CW,20Phone,15CW,15Phone,10CW, 10Phone)。
4.3.2.归属于同一个HQ电台的所有分电台必须位于同一个ITU分区内。
4.3.3.在每个频率波段上只允许使用一个HQ电台呼号。
4.3.4.所有操作员必须始终遵守其所在国家规定的业余无线电规则。
5. 比赛报告交换:
5.1. IARU会员协会HQ电台发送信号报告和正式的IARU会员协会名称缩写。IARU国际秘书处俱乐部电台NU1AW被视为一个HQ电台。IARU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和三个IARU地区执行委员会发送“AC”“R1”“R2”“R3”。
5.2. 所有其他电台发送信号报告和ITU分区号。
5.3. 一个完整的信号报告必须被录入日志,方可视为有效的通联。
6. 有效通联:
6.1. 在每个波段的每个模式中只可以通联同一个电台一次。
6.1.1.混合模式类别的参赛台,在每个波段的每个模式中只可以通联同一个电台一次。
6.2.在通常公认模式的波段范围中通联的一个电台才能被视为有效通联。
6.2.1.在任何波段,一个电台可以在Phone模式下(在Phone的频率范围内)被通联一次以及在CW模式下(在CW的频率范围内)被通联一次。
6.2.2.交叉模式,交叉波段以及重复的通联都被视为无效的通联。
6.3.参赛者必须要遵守包含在局部波段计划内的比赛优先频率范围。
6.4.在比赛过程中为了争得一次通联而使用非业余无线电通联方式(如电话或因特网等)的行为都是违背本比赛规则的精神和意图的。
6.5.为自己发布spot信息以及采取其他非业余无线电通联方式都是违背本比赛规则的精神和意图的。
7. QSO基本分:
7.1.每通联到一个位于自己ITU分区内的电台,以及每通联到任何一个IARU会员协会的HQ电台或IARU官方电台(视作特殊的系数分),计作1分。
7.1.1.每通联到一个位于相同ITU分区但不同大洲的电台,计作1分。
7.2.每通联到一个位于自己大洲内(但不同ITU分区)的电台,计作3分。
7.3.每通联到一个位于不同大洲以及不同ITU分区的电台,计作5分。
8. 系数分:
8.1.每个波段(非每种模式)通联到的ITU分区数目与IARU会员协会HQ电台数目的总和。IARU官方电台在各波段最多计作4个系数分(AC,R1,R2和R3)。
8.2.IARU会员协会HQ电台和官方电台不计作ITU分区系数分。
8.3.为获取特殊系数台的资格,管理委员会和地区执行委员会的电台必须只能被参加单名操作员类别的个人电台操作。
9. 总分:
9.1.QSO基本分总和乘以系数分总和。
10. 报告:
10.1.比赛结束之后的30天内必须以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比赛日志(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9日UTC1200)。
10.2.电子日志文件必须采用Cabrillo文件形式。
10.2.1.Cabrillo文件形式和规格可以参见http://www.kkn.net/~trey/cabrillo/ 和 1999年11月的QST杂志。
10.2.2.用电脑生成(无论在比赛过程中还是在比赛结束之后)的任何电子日志必须以附件形式用电子邮件提交或者储存在3.5”磁盘上提交。
10.2.3.必须用参赛者的呼号作为电子日志文件的文件名。
10.2.4.日志文件中的QSO以通联时间先后顺序排列,不要以波段或模式分类。
10.2.5.请把电子日志文件以附件形式用电子邮件发送到 IARUHF@iaru.org
10.2.5.1.电子邮件主题必须要包括比赛中使用的呼号。
10.2.6.储存在磁盘上的日志请把磁盘邮寄至:IARU HF Championship, IARU International Secretariat, Box 310905, Newington, CT 06111-0905 USA.
10.2.6.1.在磁盘上必须要注明呼号、姓名、参赛类别和日期。
10.3.参赛者可以手动地把纸质日志转换为Cabrillo日志并且用www.b4h.net/cabforms 上的小程序提交日志。
10.4.纸质日志必须以通联时间先后顺序排序,不要以波段分类,清楚地标明:波段、模式、日期、时间(UTC)、呼号、完整的信号报告、系数分和QSO基本分。
10.4.1.各波段第一次通联上的新系数电台,在纸质日志上标明为系数台。
10.4.2.超过500个QSO的纸质日志必须要包括另外一份副本(一份用波段和模式分开的通联到的所有呼号的文字数字式列表)。
10.4.3.纸质日志中的所有通联必须以通联时间先后顺序排列,不要以波段分类。
10.4.4.请把纸质日志邮寄至IARU International Secretariat, Box 310905, Newington, CT 06111-0905 USA.
10.5.所有纸质日志必须包括一份正式的汇总表或包括完整比赛信息的传真。
11. 奖项:
11.1. 每个ITU分区,每个DXCC实体和每个ARRL分区内的各比赛类别中成绩最高的参赛者将被授予一张获奖证书。
11.2.每个IARU会员协会HQ电台和每个管理委员会、地区执行委员会的电台将被授予一张参赛证书。
11.3.取得至少250个QSOs或75个及以上系数分的参赛台将被授予成绩等级奖状。
11.4.可能会根据每个国家的IARU会员协会电台的实际情况授予附加奖状。
12. 参赛条件:
12.1.向IARU短波锦标赛主办方提交日志,提交者被视为同意将日志公示以及任凭比赛主办者处理。
12.2.每位参赛者同意本公告的规则,遵守他/她的执照许可的规则以及同意代理IARU国际秘书处事务的ARRL奖项委员会的决定。
13. 取消资格:
任何参赛者的得分率低于总分2%的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14. 附加规则:
14.1. 如果遇到本规则中未注明的情况,请参考 《ARRL所有比赛项目通用规则》和《ARRL 30兆以下所有比赛项目规则》。
15. 附加信息:
15.1.任何问题请联系 contests@arrl.org 或IARU HF Contest Information, PO Box 310905, Newington, CT 06111-0905 USA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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